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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地位和作用
在民事诉讼中,代理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既具有从属性又具有独立性。从属性,是指诉讼代理人为委托人的利益,在委托人授予的权限内,代替委托人进行诉讼活动。独立性,是指律师的任务是为法人、非法人团体和公民提供法律帮助,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,这是律师进行民事诉讼代理的出发点。民事诉讼代理可分为全权代理、部分代理、特别代理三种形式。全权代理,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,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对该案件法律事务有全权处理和决定的权利;部分代理是指民事诉讼活动中,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对该案法律事务有部分理的权力;特别代理,是指民事诉讼活动中,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对实体权益的处分具有特别的权力。
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地位和作用
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,被告人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,都可以自己行使辩护权,为自己辩护和提出自己无罪和罪轻的材料。但是,由于被告人不懂法律或失去了自由,他自己行使辩护权必然带有局限性。如果没有辩护人的帮助,法律所赋予被告的某些权利实际上就无法行使,被告就会处于弧立无援有口难辩的境地。为了确保被告人辩护权的充分行使,我国法律规定除被告人自行辩护外,被告人还可以委托律师等辩护人为其辩护。律师是专业法律工作者,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比较丰富的办案经验,可以仗义执言,也可以集体研究辩护意见和方案,保证辩护工作的质量。
律师代理行政复议的范围
行政复议又叫行政申诉。律师可以代理行政复议。行政复议的范围有下列具体行政行为:
警告、拘留、罚款、吊销许可证和执照、责令停业停产、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;
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;
当事人认为是平调、摊派等侵犯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的行为;
拒绝颁发许可证、执照的申请行为;
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当事人关于要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、财产权的法定职责的申请行为;
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行为;
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违约要求其履行义务的行为;
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、财产权的行为;
法律、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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